发布单位:武汉食谊汇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2-6-30
武汉食谊汇科技有限公司为企业代理食品生产---、iso9001注册、qs办理、食品企业标准注册、食品标准备案、万级净化车间装修等服务。 公司以“全方1位、全过程”的服务方式,合理的服务价格为客户提供服务。
随着<食品安全法>的修订实施以及新一轮食品安全---体制改革的启动和推进,我国对食品生产领域的---管理工作日益加强。---是<许可办法>实施后,其配套技术文件的发布已迫在眉睫。<通则>是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必须达到的技术要求,对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完善生产条件,严格过程控制,加强原料把关和出厂检验,---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。食谊汇,一个充满---与理性、肩负---的团队,始终作为所服务企业的一份子与其休戚与共、共---好前程。2010年公布实施的<通则>在过去几年的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。但2010版<通则>与现行的---、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---体系已存在一定的差异,造成2010版<通则>在实际工作存在无法衔接之处。
生产---sc的申请
生产---是食品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的环节,同时也给了我们的饮食一个保障,如果做食品生产的话生产---的申请工作要注意什么呢?下面食谊汇以米类为例;来为大家进行介绍
1. 我们日常生活中所食用的湿米粉是否属于发证范围?
答:“湿米粉”如果是用于生产元宵、汤圆的原材料湿态糯米粉,属于其他粮食加工品的谷物碾磨加工品申证单元;若是经过熟化但需经过加热才能食用的湿米粉(如云南、广西湿米线)则属于其他粮食加工品中谷物粉类制成品申证单元。
2. 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已有大米生产---,现在生产黑米、红米,碎米、糙米产品是否要按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------细则再另外申请食品生产---?
答:只要生产大米、小麦粉、挂面之外的其他粮食加工品即按照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------细则申请食品生产---。
若碎米只作为食品原料,不直接到市场销售的,可以不取得食品生产---。
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<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---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>(以下简称<细则>),是质检------国1务院关于实施食品---放心工程的具体举措。<细则>实行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,必须具备---食品安全---的生产条件(以下简称“---条件”),按规定程序获取工业产品生产---(以下简称食品生产---),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(贴)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,方可出厂销售。已实行生产---管理的食品,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---的,不得生产。生产---sc代办大家在申请生产---是是否有这样的问题。未经检验合格、未加印(贴)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,不得出厂销售。除法律、行政1法规规定的---条件外,任何单位不得另行附加条件,---企业申请食品生产---。
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在------境内销售的,应当按照<细则>的规定,申请办理食品生产---。已获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、登记证的企业,或者已经通过haccp体系、验证的企业,在申请食品生产---时,免于企业---条件---。我在企业做体系管理时发现,某些公司喜欢照搬同行业的制度来规范本公司的各项管理,制度内容甚至都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不适应,不一致。获得质检---认定的食品企业,在申请食品生产---时,按照不重复的原则,简化或者免予企业---条件---。